懷孕二十四天(即月經推遲約一星期左右)時,不少女性會考慮藥物流產。但藥物流產並非適合所有早期妊娠情況,需嚴格符合醫學條件並在醫生指導下進行。以下是深圳博愛曙光醫院婦科專家的專業分析: 1. 藥物流產的基本條件 藥物流產通常適用於懷孕49天內(從末次月經第一天計算)的宮內妊娠。懷孕二十四天時,超聲波可能尚未清晰顯示孕囊位置,需先確認是否為宮內妊娠。擅自用藥可能導致大出血或流產不全,必須經醫生評估後決定。2. 藥物流產的風險與限制 - 不完全流產風險:約5%-10%案例需配合手術清宮。 - 禁忌人羣:有心臟病、嚴重貧血、子宮畸形或對藥物過敏者不宜。 - 時間窗口敏感:用藥後需密切觀察出血量與腹痛情況,及時回診。 深圳博愛曙光醫院婦科提供術前超聲檢查與專業評估,確保用藥安全。藥流後會安排複查,降低併發症風險。 3. 重要提醒 切勿自行購買墮胎藥!香港法律規定,終止妊娠需在合資格醫院進行。若選擇藥流,建議儘早到院檢查,把握黃金時間。 --- 深圳博愛曙光醫院設有港澳國際門診,提供粵語陪診、免費車接等港式服務。 地址:深圳市羅湖區寶安北路2088號(萬象食家旁)
點擊「打開微信」進入微信,點右上⊕,粘貼ID,添加客服開始免費咨詢!